海南自贸港旅游新政出台 乐城国际医疗旅游迎发展新机遇
近日,《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条例》经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专设“旅游开放与国际化”章节,围绕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目标,在旅游领域推出一系列高标准开放举措。其中,针对医疗旅游的扶持政策受到乐城先行区医疗机构的广泛关注。
《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条例》共设9章68条,系统规范了旅游规划与资源保护、旅游发展与促进等多方面内容。《条例》专门提出支持高水平建设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实施境外患者到海南自由贸易港诊疗的便利化措施,建设世界一流的国际医疗旅游目的地。这一政策导向将为乐城先行区开辟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作为全国唯一的“医疗特区”,乐城先行区受益于国家特许药械审批授权下放、临床真实世界数据应用试点等政策支持。截至目前,已成功引进512种国际创新药械,累计惠及患者超过18万人次。随着政策红利持续释放,乐城先行区迎来新一轮发展新机遇,正加速成为海南自贸港旅游业转型升级的强劲引擎。
记者:罗 颖 周 龙 郑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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