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零关税”政策常见问题
10.1什么是“零关税”货物“零关税”货物是指除保税、减免税进口货物外,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符合条件的主体从境外进口进口征税商品目录以外的货物,享受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
10.2什么样的企业能申请零关税享惠资质
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的事业单位,以及由科技部、教育部会同民政部核定或由省级科技、教育主管部门会同省级民政部门核定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登记的科技类、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申报享惠主体资格:官
(一)未被纳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
(二)未被纳入海关失信企业名单;
(三)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10.3什么是加工增值免关税
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内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含进口料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达到或超过 30%的货物,从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10.4什么是自产货物
海南自产货物,是指经过认定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生产加工并被加工增值备案企业采购使用、纳入增值成分的货物。
符合下列特征之一的,应视为海南自产货物:
(一)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种植、培育、收获、采摘或收集的植物或植物产品;
(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出生并且饲养或引种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饲养的活动物及其动物产品;
(三)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狩猎、诱捕、捕捞、收集或捕获所得的生物;
(四)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水域滩涂水产养殖和繁育获得的货物(五)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农业活动中获得的微生物及其产品;(六)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陆地、水域及其底土开采或提取的除上述第(一)至(五)项以外的矿物或其他天然生成物质;
(七)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仅使用第(一)项至第(六)项所述的货物或其衍生物生产、加工获得的货物。
10.5什么样的企业能申请认定海南自产货物
企业经认定的海南自产货物及其生产加工企业(简称海南自产货物企业)纳入《经认定的海南自产货物企业(货物)名录》(以下简称《企业(货物)名录》),并向社会公开,动态调整。申请纳入《企业(货物)名录》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进行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向税务部门进行税务信息确认;
(三)申请期间未被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具备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生产、加工货物的条件和能力;
(五)与加工增值备案企业建立供应海南自产货物的关系。
10.6货物销售给岛外企业时如何申报
货物销售给岛外企业的时候,需先申报账册清单(出账)并申报“线”:报关单,最后申报出岛核放清单。
另外,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采用分批出岛,月度集中报关的方式进行货物出岛申报,需先申报出库单和出岛核放清单,货物先完成出岛销售。月度再集中进行申报集报账册清单(出账)和“二线”报关单。
10.7如何理解账册建立时的单损耗
“单损耗”是指在加工贸易过程中,每生产一个单位的成品所消耗的原材料数量。它包括净耗、损耗率以及保税料件比例等部分,例如,在家生产手机外壳的工厂中,如果生产一个手机外壳需要10克塑料原料,但在加工过程中会产生1克的废料,那么净耗就是9克。如果使用的塑料原料全部来源于进口,则保税料件比例为 100%。
10.8如何计算生产产品的加工增值率
企业可以在加工增值率核算页面上,填写使用到的料件及成品信息,并点击”加工增值率试算“按钮。系统会自动计算加工增值率。
10.9如何申报核放清单中的不同车辆绑定类型?
车辆绑定类型支持“一车多票”、“一票一车”以及“一票多车”当使用“一票一车”时,勾选一票出账清单(或出库单)。使用“一车多票”时,勾选多票出账清单。使用“一票多车”时,勾选一票出账清单(或出库单),需填写多辆运输车辆信息,点击“新增”输入车辆数。点击“确认”即可增加车辆数。右上角“商品数量”弹窗为该票货物填报数量信息,企业可以参考弹窗信息填报每辆车的商品申报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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