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say 发表于 2025-12-30 16:26:05

看懂海南自贸港政策:【极简清单】



海南自贸港政策

必看的12条

1、企业所得税15%

2、个人所得税15%

3、简税制-销售税

4、加工增值内销免关税政策

5、企业进口自用生产设备免征进口关税

6、进口车免征关税、增值税和消费

7、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8、国家级展会境外展品进口和销售免税

9、离岛免税购物额度调至每年每人10万元并增加品种

10、自贸港内企业开立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自由便利跨境划转资金

11、以洋浦港为中转港从事内外贸同船运输的境内船舶允许加注保税油

12、全球85个国家免签,扩大免签事由

一、企业所得税15%

根据2022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的2022年第5号文,对《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实质性运营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补充说明,加上执行政策,享受15%所得税的条件可以概括为:


条件一:鼓励型企业(参考海南自贸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4年本));

条件二: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

条件三:10人以下公司最少3个以上员工每年在海南工作居住满183天(占比30%以上);

条件四:生产经营在海南,在海南有长期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 营设备设施;

条件五:企业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存放在海南,业 务的开票结算在海南;

条件六:基本存款账户和进行主营业务结算的银行账户开立在海南。

针对以下两种情形有之一的,视为不符合实质性运营:

情形一:不具有生产经营职能,仅承担对内地业务的财务结算、申报纳税、开具发票等功能。

情形二: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且无法联系或者联系后无法提供实 际经营地址。(在经营过程中,享受15%企业所得税的企业,税务局会联合多个部门核查,会不上门多次核查,以确认企业满足实际性经营。)



问题

问题一:注册地址在园区,是不是要一定要在园区内办公经营?

    针对该问题,相关部门回答在园区外有实际办公地址也符合实际办公要求,但存在执行争议。




问题二:生产经营在海南如何解释?

   一是业务层面标准,要求主要生产经营地点在海南。

   二是管控层面标准,对生产经营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在海南,即生产经营决策(如经营计划)、财务决策(如借款、放款等)、人事决策(如岗位任命、解聘、薪酬等)由设立在海南的机构作出或执行。




问题三:我公司成立半年,怎么满足人员183天居住条件呢?
   企业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且实际经营期不足半年的,居住累计满183天的标准,按实际经营期的天数减半计算。


二、个人所得税15%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 琼府〔2025〕43号第二条,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并享受优惠政策的高端紧缺人才实行清单管理,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享受海南自贸港15%个税优惠政策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合理的离岛出差、休假、学习培训天数可计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居住天数,但实际居住天数不得少于90天。

(二)属于海南省各级具有人才认定权限的部门单位所认定的人才或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

高端紧缺人才所属企业或单位,应满足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质性运营相关规定,其业务开展应体现促进海南相关产业发展,且与个人所得税享惠情况相匹配。

具体内容详见如下:



   以上个税15%优惠时间截至2027年12月31日。

   封关后未来将实行3%、10%、15%的三档个税优惠税率,在海南工作的高净值人群利好。

问题

1、个税享受征收的方式是什么?

   在2025年前实行先征后退原则,即先按当前的超额累计税率缴纳,在次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满足条件时申请退还超过个税负15%的部分。

2、个人所得税享受包含哪些呢?

      主要来源于海南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和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经营所得是否包含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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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简税制-销售税

      2025年12月18日海南自由贸易港正式封关运作,封关后按照自贸港制度实行简税制,简税制,即将现行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费进行简并,启动在货物和服务零售环节征收销售税。在这一过程中对企业的税收负担、财务成本将大大减轻。
      2025年海南封关实行销售税后,在海南自贸港成立并实际性经营的企业企业在进口、采购、研发、生产、批发等环节基本不纳税。      销售税具体税率及实行时间以政策发布为准。      参考往期推荐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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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工增值内销免关税政策

一、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关境外地区设立“一线” 进口征税商品管理:

   

      对进口征税货物实施目录管理,目录内的货物照章征收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零关税政策: 符合条件的企业及单位进口征税商品目录外的货物,免征进口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商品范围将由目前的1900个税目扩大至约6600个税目,占全部商品税目的比例由21%提高至74%。

二、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内地设立“二线”补缴关税规定:

      零关税货物及其加工制成品进入内地时,需按进口料件补缴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已缴税货物豁免: 在先前环节已缴纳或补缴进口税收的货物,本环节不再补缴相应进口税收。

      国内环节税收管理: 完成缴纳全部进口税收的货物,按国内流通规定管理,征收国内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三、加工增值货物税收优惠、加工增值超30%免关税:

      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含进口料件在海南自贸港加工增值超过30%的货物,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目前进口生产原辅料已增加到356项,属于动态调整。

四、零关税货物在岛内流通规定:

   享惠主体间流通: 零关税货物及其加工制成品在符合条件的享惠主体间流通,免于补缴进口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流通至非享惠主体: 流通至非享惠主体和个人时,参照相关规定补缴进口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五、四类措施货物管理执行四类措施:

      经“一线”进口涉及四类措施的零关税货物,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相关措施。

      加工制成品管理: 加工制成品属于四类措施货物的,按实际报验状态执行相关措施。

六、内地与海南自由贸易港货物管理内地货物管理:

      内地经“二线”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货物,按国内流通规定管理。离境货物管理: 从海南自由贸易港经“一线”离境的货物,按出口管理。

七、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管理特定用途交通工具:

      从事交通运输、旅游业的企业可零关税进口用于经营的车辆、船舶、航空器等。

      维修免补缴税: 用于维修的零关税货物,满足特定条件时,在海南省内维修免于补缴进口关税。

         

八、享惠主体及货物管理具体管理措施:

   海南省政府商有关部门明确享惠主体的认定程序及管理措施。违规处理办法: 违反规定的主体将依规处理,包括走私行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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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货物进出“一线”、“二线”及在岛内流通税收政策的通知的总结

      截至目前海南已出台的免关税清单税则类目增加至356项,清单属于动态调整。(原辅料清单)










五、进口自用生产设备免关税

1、企业进口自用生产设备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六、进口车免征关税、增值税和消费

       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交通运输、旅游业的企业(航空企业须以海南自由贸易港为主营运基地),进口用于交通运输、旅游业的船舶、航空器、车辆等营运用交通工具及游艇,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一、适用的交通工具及游艇有哪些?

   《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清单》和《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增列清单》包括9座以下小客车、2-15吨航空器、帆船等100项货品,以及新增的进口半挂车用的公路牵引车、机坪客车、全地形车、9座以下混合动力小客车(可插电)等22项商品。

二、转让“零关税”有什么规定?

    “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仅限海南自由贸易港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营运自用,并接受海关监管。因企业破产等原因,确需转让的,转让前应征得海关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其中,转让给不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主体,应按规定补缴进口相关税款。转让“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照章征收国内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三、购买条件:

已取得有效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小微型客车租赁等相关经营许可或已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的企业,拥有不少于15辆营运车辆(均在本公司营运满3年以上)的,或承诺一次性进口不少于15辆“零关税”车辆的,可以进口“零关税”车辆

具体参考: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府〔2025〕9号





七、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一)新增境外直接投资

是指企业在2020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增的境外直接投资,包括在境外投资新设分支机构、境外投资新设企业、对已设立的境外企业增资扩股以及收购境外企业股权。

(二)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可按规定享受,主要留存备查资料为:

1.企业属于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的说明及佐证资料; 

2.新增境外直接投资相关情况,包括企业符合条件的备案核准、投资时间、所得类型、所得归属期的说明及佐证资料;

3.证明企业满足享惠条件的其他资料。

(三)适用条件:

从境外新设分支机构取得的营业利润;或从持股比例超过20%(含)的境外子公司分回的,与新增境外直接投资相对应的股息所得。被投资国(地区)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不低于5%。



八、国家级展会境外展品进口和销售免税

全岛封关运作前,对消博会展期内销售的规定上限以内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展品不包括国家禁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烟、酒和汽车。

对展期内销售的超出相关规定数量或金额上限的展品,以及展期内未销售且在展期结束后又不退运出境的展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照章征税。

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进口展品清单





九、离岛免税购物额度调至每年每人10万元并增加品种

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规定,每人每年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不限购物次数。该政策适用于年满18周岁、已购买离岛机票/火车票/船票并持有效身份证件的国内外旅客,以及海南省居民(岛内居民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有一次离岛记录后,可在该年度内不限次购买“即购即提”商品)。

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值、限量、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付款,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

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不限次数;仅限定化妆品(30件)、手机(4部)和酒类(合计不超过1500毫升)商品的单次购买数量。超出免税限额、限量的部分,照章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

已购买离岛机票、火车票、船票且年满16周岁旅客,持有效身份证件可以购买离岛免税商品,已经购买的离岛免税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十、自贸港内企业开立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自由便利跨境划转资金

一、账户类型:

符合条件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内机构、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和金融机构可以开立相应的EF账户,分别是EFE账户、EFN账户、EFF账户、EFU账户

二、EFN账户适用对象为境外机构,并满足下列条件:

(1)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成立年限满一年(含)的机构;

(2)符合“三反”监管要求、国际惯例和银行相关规定;

(3)其他。对于中资“走出去”企业或“一带一路”项目相关境外企业的注册年限要求可适当放宽。

EFE账户适用对象为自由贸易港内机构,并满足下列条件:

(1)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成立半年以上(含);

(2)未被列入跨境人民币业务重点监管名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等级未被列为B类或C类;

(3)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未被列入反洗钱高风险、关注名单;

(5)其他。对于自由贸易港内注册机构的母公司(集团公司)注册成立1年(含)以上,合规经营且经营情况稳定,或自身经营范围符合自由贸易港产业发展导向的,开户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解读:EF账户的政策便利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本外币账户合一。EF账户主账户为人民币账户,内设外币子账户,且本外币资金管理规则统一,避免企业为不同币种资金开立和持有多个账户,可以显著节约成本,有利于自身资金的统一管理。二是货币兑换更加自由。EF账户内的本外币资金可按客户实际需求向银行申报用途后自由兑换,无需客户提供用途证明材料。三是资金跨境划转更加自由便利。经常项目下的资金跨境收支,客户凭收付款指令即可办理;除证券投资以外的资本项下业务,无需受到投注差外债、全口径跨境融资、境外放款相关额度和审批限制,不需要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前置业务登记、备案或开立专户等管理手续。四是更好对接境外市场。EF账户内资金兑换适用离岸市场汇率,为客户提供境外资金价格选择;对境外机构EFN账户发放的部分境外贷款,可豁免部分现行境外贷款管理要求。   特色亮点:一是更灵活的跨境资金调拨。1.“跨一线”依法自由划转(本外币均可)。EF账户与境外账户、OSA账户、NRA账户以及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之间可自由划转,凭收付款指令办理。2.“跨二线”异名账户划转按照跨境管理(仅限人民币)。EFN账户与境内普通账户之间划转视为普通跨境交易,EFE账户与境内异名普通账户之间划转仅限于海关视同进出口管理的货物贸易。3.“跨二线”同名账户划转在额度内实行有限渗透(仅限人民币)EFE账户与境内同名普通户之间,可在1倍所有者权益额度内双向渗透,凭收付款指令办理,但境内同户名普通账户需开在自贸港内银行,同时,资金用途不得违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同资本项目“四不得”)。二是更便利的资本项目资金划转。外汇与跨境人民币协同管理。通过EFE账户开展除证券投资以外的资本项下跨境业务,不受投注差外债、全口径跨境融资、境外放款相关额度和审批的限制,无需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前置业务登记、备案,不再开立专户。



十一、以洋浦港为中转港从事内外贸同船运输的境内船舶允许加注保税油

对以洋浦港作为中转港从事内外贸同船运输的境内船舶,允许其在洋浦港加注本航次所需的保税油;对其在洋浦港加注本航次所需的本地生产燃料油,实行出口退税政策。本条规定的境内船舶加注的本航次所需不含税油,免征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十二、全球85个国家免签,扩大免签事由

封关后,海南与国际的往来将更加顺畅自由,叠加85个国家免签入境,59国人员免签入境事由从旅游延伸至商贸、医疗、会展等多元场景,我国港澳地区外国旅游团144小时免签,外国旅游团邮轮入境15天免签以及240小时过境免签等政策,给入境旅游带来更大便利。“一线”口岸对符合条件的进口货物径予放行,“二线”口岸通过智能监管提升通行效率,人员进出仍按现行规定管理,不需要办理额外证件,这种“便利化”政策导向将显著提升游客的出行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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