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发布关于开展那大镇主城区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附采样点↓
关于开展那大镇主城区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为进一步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于8月6日在那大镇主城区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排查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2022年8月6日15:30-23:00
二、采样点位设置
共设置77个采样点(详见附表)
那大镇主城区核酸检测采样点设置
序 号
行政村
(社区)
核酸采样点位置
1
城北社区
1.怡心花园AB区篮球场2.怡心花园CD区篮球场3.怡心花园二期篮球场4.海拓夜市广场5.海逸豪苑商铺6.亚澜湾红绿灯拐角处7.水榭丹堤商铺8.万国大都会停车场9.鼎尚公馆10.林海风情篮球场
2
红旗村委会
1.红旗村委会办公楼2.新居村3.菜园村4.新村5.书院村6.红旗农场
3
解放社区
1.那大第一中学2.那大第六小学3.龙腾路(篮球场)
4
美扶村委会
1.美扶村委会院内二组2.北吉村小组文化室二组3.法院旁二组4.美安区在残联旁二组5.潭乐村和六扶村交界二组 6.平地村一组村文化室7.美扶解放二组两小组文化室8.兰优村三组在老文化室9.一场两馆
5
那恁村委会
1.那恁村委会广场2.那恁下村办公室3.文化路八街舞台前面
6
铺仔社区
1.雅拉湖畔小区2.铺仔路
7
前进农场
1.前进农场场部前
8
群英社区
1.师范大院
2.民族中学
3.万福东路与爵海路交界处宏达路口
9
胜利社区
1.胜利路158号那大五小
2.胜利路146号老法院
1O
蔬菜村委会
1.东方村文化室
11
头潭村委会
1.头潭村委会广场
2.番真村小组广场
3.居里村小组广场
12
西干社区
1.公园路38号2.伏波西路3.北部湾大街
13
西联居
1.中心公园2.农场办公楼3.东方红片
14
王桐社区
1.东汉村
2.鼎尚公馆
15
先锋社区
1.儋州市图书馆2.文化广场3.九小旁篮球场4.绿园小区5.花园小区幸福小学6.佳地大酒店前7.文化北路八街
16
茶山村委会
1.茶山村委会
17
东兴社区
1.那大第八小学
2.兴华路森堡幼儿园
18
雅拉农场
1.雅拉农场党建文化田园
19
东干社区
1.那大糖厂2.壹号公馆3.兆南熙园4.东干社区办公楼前
20
清平村委会
1.武后村文化广场2.美爷村文化广场
21
大同社区
1.兴富小区银河公园旁2.环卫小区3.南茶公园
22
军屯村委会
1.见血封喉树前
2.文化室
3.军屯花果山
23
东风社区
1.农垦南路东升广场2.西部医院南院区3.泛华市场疏导点
三、采样范围
那大镇主城区内所有居民(含流动人口),不包括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和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人员。
四、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加区域核酸检测的居民要在本社区(村)的组织下,携带手机、身份证或户口本(老人和小孩)到指定地点按时参加采样。对于行动不便的居民,由各采样点安排上门采样。
(二)采样期间,受检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服从采样点工作人员安排,佩戴口罩,保持间隔、有序排队,不交谈、不聚集,采样结束后及时离场。
(三)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积极配合社区组织人员参加核酸检测,确保检测全覆盖、无遗漏。
(四)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工作,携手共筑全市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对拒不配合、扰乱秩序、造谣传谣、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
儋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022年8月6日
儋州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王彩玉 审核:陈钟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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