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对《海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海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进一步提升我区纠纷化解工作的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9月10日,区人大常委会对《海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培训会上,区司法局法律顾问围绕《海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重点条款、执法检查要点以及纠纷化解的实践经验等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为后续开展高质量的执法检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座谈会上,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条例》实施以来,在纠纷化解工作中的具体举措、取得的成效以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详细汇报。与会人员围绕如何更好地落实《条例》、加强部门协作、创新纠纷化解方式方法等展开深入讨论。
在海棠区法庭调解室、林旺派出所调解室,执法检查组开展现场检查。通过实地查看工作环境、查阅纠纷调解卷宗资料、与一线工作人员面对面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的实际运行情况,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和指导意见,督促相关单位立行立改。
执法检查组强调,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是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各部门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工作。要加强协同配合,打破部门壁垒,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的整体效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锐,区政府副区长吴永恺,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预算法制工委、区委政法委、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区妇联等有关负责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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