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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2026年春节期间计量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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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6320 | 回复0 | 2026-2-12 10:5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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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相关经营主体:

2026年春节将至,为营造诚信、公平、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等法律法规,现就规范春节期间计量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1

各类经营主体要配备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且符合国家规范的计量器具,与消费者现场交易时,应当明示法定计量单位、计量过程和计量器具显示量值。如消费者有异议的,应当重新操作计量过程和显示量值。

2

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计价秤、电动汽车充电桩和燃油加油机等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使用。不得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用于贸易结算。

3

严禁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或私自对相关计量器具进行拆装、改动、破坏铅封、调整量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具有计量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不得提供计量作弊改装服务或技术指导,不得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使用者必须做好计量器具的维护和管理,如计量器具超差或失准必须立即停用。

4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集贸市场开办者要切实履行场内计量管理主体职责。建立计量器具管理台账,在市场内显著位置放置经检定合格的公平秤,并负责公平秤的日常保管、维护,便于消费者使用;要开展日常巡查,对经营户使用的电子计价秤不定期随机检查,严防计量作弊行为。

各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计量法律法规,自觉诚信经营。消费者若发现计量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票据、照片等证据,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处理。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让我们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1日      



文: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标准计量科

编辑:韩蕙蔓   校对:吴豪

审核:林书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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