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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儋州有人偷孩子,嫌犯被警方逮捕,还有儋州话解说……警方回应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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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条视频在儋州相关微信群中转发

称儋州市木棠镇惊现偷盗孩子案件

涉事人员已被警方逮捕

戳视频↓



video: https://mp.weixin.qq.com/mp/readtemplate?t=pages/video_player_tmpl&action=mpvideo&auto=0&vid=wxv_861611755988992001

视频内容真假难辨

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群众的猜疑和不安

6月19日,记者从儋州市公安局获悉,该条视频为蓄意编造,目前编造该视频的男子林某某已被儋州警方查处,鉴于其系初次违反,及主观上并无恶意传播行为并主动到公安机关认错悔过,市公安局依法对林某某进行教育训诫。

网传视频中,轿车内有三名裸体儿童,现场还有公安执法人员。随后,视频还出现疑似拍摄人员的儋州方言解说,称在今天儋州市木棠镇抓到偷小孩的,车上还有刀具。





视频截图

视频源于广东化州

由林某某再加工后流入儋州微信群

该视频在儋州市民微信朋友圈内迅速流传,儋州警方立即开展调查。经核实,儋州市木棠镇未发生“偷小孩”的案件。该视频源自广东省化州市,化州警方也已发布《关于“红阳派出所查车捉到偷3个小孩的人”的情况说明》,对该条视频进行了辟谣,并对造谣传谣者依法进行了惩处。

据儋州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经查,该消息系儋州市居民林某某在某微信群看到群内有人发布该条偷孩子的视频,且该视频原音为普通话。随后,林某某便用自己的手机截屏录制原视频,并亲自配儋州话音,称在儋州市木棠镇发生偷小孩事件,录制完成后就发送在该微信群内。



鉴于林某某系初犯,其主观上并无恶意传播行为,且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儋州市公安局依法对林某某进行教育训诫。林某某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懊悔,并认真写下悔过书、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在网上发布类似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警方提醒

网络绝非法外之地,对于虚构事实、恶意造谣传谣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同时,警方也欢迎大家积极举报谣言信息,共同守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

来源:南国都市报

记者:梁振文

视频编辑:侯昭政

编辑:陈丹丹

值班主任:陈新



就算是在网络上

也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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