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三都办事处: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常年蔬菜基地建设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6〕52号)文件要求,结合儋州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儋州市2026年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儋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5日
(联系人:肖无为 联系电话:0898-23886180)
儋州市2026年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
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常年蔬菜基地建设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6〕52号)文件要求,结合儋州市实际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保基地、保规模、保产能、保供给、保淡季”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政府调控职能作用,建成基础设施完善、生产布局和品种结构合理,常年生产供应均衡、价格平稳的常年蔬菜生产基地。
二、任务目标
项目资金使用方向为支持儋州市常年蔬菜基地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儋州市蔬菜基地保供能力,完成省下达的蔬菜基地任务面积和大棚面积任务,全年蔬菜种植率达到60%以上,保障儋州市居民蔬菜需求供应。
三、建设内容
新建蔬菜大棚67亩,在2个常年蔬菜基地开展良种、良苗、良法蔬菜试验示范,对常年蔬菜基地开展老旧排灌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安装监控摄像头11个。
四、资金来源
2026年共安排蔬菜生产保供及基地建设资金293.831万元。
1.海南省农业农村厅2026年常年蔬菜基地建设补助资金272万;
2.海南省农业农村厅2025年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结转21.831万元。
五、资金支持范围、补助标准及支出方式
(一)常年蔬菜基地蔬菜大棚建设奖补及服务费用,金额205.831万元。
对建设简易蔬菜大棚的主体,按照不超过蔬菜大棚建设总投资的50%进行奖补,不超过3万元/亩,执行“双限”标准,最高不得超过201万元(以先达到的额度为准)。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完成竣工验收后根据结算审核结果计算补助金额。此外,安排4.831万元用于蔬菜大棚奖补项目第三方服务相关费用。
(二)蔬菜高效栽培技术示范推广费用,金额30万元。
主要用于在2个常年蔬菜基地开展儋州市2026年常年蔬菜基地开展良种、良苗、良法蔬菜试验示范工作。
(三)常年蔬菜基地老旧排灌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及服务费用,金额56万元。
对常年蔬菜基地老旧排灌基础设施更新改造,保障雨季期间常年蔬菜正常生产。
(四)重点基地监控摄像头安装费用,金额2万元。
计划安装11个监控摄像头,用于加强重点常年蔬菜基地监管,记录重点基地生产保供情况并及时上传基地生产信息。
各项目结余资金可在项目间调整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奖补资金申请
(一)各镇、三都办事处组织符合补贴条件的大棚基地建设主体、大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主体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1日。
(二)符合奖补条件的蔬菜基地大棚建设完成后,大棚建设主体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奖补资金,提供如下材料(一式两份):奖补申请审批表、拨付资金申请书、大棚建设面积测绘报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项目竣工验收报告、项目结算报告、申报单位对提供资金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叶菜种植结构合理性负责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三)奖补资金按照先申请后奖补、先报先批,补完为止原则进行。
(四)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各镇(三都办事处)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大棚建设情况进行竣工验收审核确认、第三方机构结算审核结果确认补助金额后做好审批意见,在市政府网站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一次性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补贴对象。
(五)通过分别遴选第三方单位对蔬菜高效栽培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常年蔬菜基地老旧排灌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和重点基地监控摄像头安装项目进行实施,加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
七、相关要求
(一)2026年 11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
(二)强化资金监管。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资金要专账常年蔬菜基地蔬菜大棚建设奖补费用。独立核算管理,切实规范财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情况。资金使用要符合支付范围,会计核算资料要规范、齐全、有效,并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儋州市2026年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申报材料及相关报告报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备案。
(附件详情请于文末“阅读原文”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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